101-11-20 勞動政策座談會

本會協助勞委會於101.11.20下午假清水區福宴國際創意美食辦理「勞動政策座談會」,參與長官有勞委會潘世偉主任委員、綜合規劃處王雅芬長,職訓局中彰投區就服中心林淑媛主任、勞保局臺中第二辦事處許國安主任、臺中市政府徐中雄副市長、賴淑惠局長、賈學明科長等,貴賓有張清堂議長服務處王年杉秘書、楊瓊瓔立委、紀國棟立委、蔡錦隆立委、江啟臣立委服務處林汶毅特助、顏清標立委服務處顏炎成秘書等皆蒞臨會場,關心勞工議題及權益。

首先由王敏村理事長致詞,說明辦理本座談會之動機及目的,藉此座談會邀請相關單位人員與本會職業工會幹部進行雙向溝通。接著潘主委就勞保財務及勞工政策作說明,潘主委提及媒體於10月9日相繼報導勞保基金將於116年面臨破產,造成引爆勞工退休潮。潘主委澄清:1.勞保基金目前穩定成長,保證民眾領得到錢 2.勞保年金對退休生活較有保障,現在搶領一次給付,事後無法反悔 3.勞保基金投資績效有目共睹,獲利超過2千3百億元,平均收益率4% 4.社會保險存有潛藏債務屬必然現象,民眾不必過度恐慌 5.勞保是國家辦理的社會保險,政府絕對會負起責任。

最後進行綜合座談,與會幹部紛紛提出建言及心聲,由潘主委及相關單位人員解答,而本會亦提出書面建議書,建請政府應就全國所有社會保險退休金制度面通盤檢討後,再求立足點平等之修正,以符合公平正義信賴保護原則。座談會於下午約5時圓滿結束,會後進行餐敘。


大臺中職業總工會建議書

一、有關勞委會於10月9日公布最新精算出勞保基金將於民國106年出現收支逆差,並將於116年面臨破產,引起各大媒體爭相報導,造成引爆勞工退休潮,上列精算報告中提及勞保收支逆差提早三年,破產危機提早四年。惟據了解其精算基準是引用經建會最新人口資料以及100年勞保給付資料所做出的推估,由於報告中很多的估算是一種預測,不是一種必然。基本上勞保財務問題,固然必須面對,但它不是新議題,也不是一個有立即性危險的議題,且目前基金收支每年仍有出現盈餘和外界引用像希臘、西班牙等歐債國家的立即性危險不可用來相比擬,且勞保局在98年實施年金制度時亦做了下列二項節流的措施與修法。
1. 98年年金實施之同時,勞保的失能給付由每次失能部位之不同,可領取不同部位之失能給付,修正為雖然發生不同部位之失能,惟在領取給付時,必須扣減前次領取失能給付部位之日數,僅給付其差額部位之日數,終其一生雖有許多器官的失能,但以不超過第一等級之給付標準為限,此條文之修正大大減少勞保失能給付之支出(修正後勞保條例第55條第1項之規定)。
2. 98年年金實施後,才新加保之被保險人因沒有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及差額金之選擇,且在老年、失能及遺屬三種年金中僅能擇一請領,夫妻兩人同需請領老年年金時,若人生無常,其中一人領不到幾年就發生意外,另一人也不得再申領其差額部份之情況下,對勞保財務之改善亦有助益。

二、政府應善用精算做好長期勞保財務分析與規劃(勞保基金投資效益平均3%過低),並從政府的治理責任和實績面向去優先檢討如何改革,而不是先向被保險人下手,這樣的改革才會得到支持。

三、替代率:依據統計98年起至今領勞保年金勞工,1萬以下3成,1萬-2萬者約5成總計2萬以下約8成,目前領取勞保年金平均僅約14,000餘元,仍未達基本工資(18,780)之水準,已不足維持老年所需,且與其他職業之年金差異過大,政府不應再調降所得替代率及提高投保薪資平均值,以免深化相對剝奪感。否則如此不利結果完全由勞工承擔,造成勞工反彈力量必然加劇。

四、過去服務累積債務:精算逹7兆餘,是否高估宜再檢討,此部份之責任應由政府承擔。應逐年撥補與提高收益率進行攤銷。
政府責任先行承擔:保證最後支付責任(儘速修正勞保條例第69條:應修正為:勞工保險如有虧損,政府應負最終財務支付責任。)逐年撥補,完善基金管理與提高收益率(慎選委託操作的對象,放寬投資標的的限制),加強查核投保薪資,活化勞動市場等。

綜上幾點之建議,勞委會所委託之精算祇是一種推估及預測,並非絶對可能發生,所以無立即修改現制之必要。故本會建請政府應就全國所有社會保險退休金制度面通盤檢討後,再求立足點平等之修正,以符合公平正義信賴保護原則。